
在蘇州打拼3年的張鳴著實被中介的恐慌信息給“驚”到了,小張告訴記者:“最近跑了幾家中介,被中介說的感覺現在不買房,我們想要成為新蘇州人以后買房就不能落戶的樣子。”
事情真的是這樣嗎?讓我們先來看看政策是怎么說的。

據了解,新版《蘇州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是在現行《蘇州市戶籍準入登記暫行辦法(修訂)》的基礎上調整完善而成。今后外來人員落戶蘇州的方式將調整為兩個大類,一是國家政策規定入戶方式,二是流動人口積分入戶方式。實施范圍為本市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
所謂流動人口積分入戶方式,即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經申請批準后可以落戶蘇州的入戶方式。比如過去較為熟知的“購房入戶”、“投資經商入戶”,都將納入積分管理,采取積分入戶方式。
與之前的“購房入戶”中,房產證需取得3年才可以申請入戶相比,新推出的“積分入戶”方式,可以通過購房、學歷水平、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等途徑來增加積分??赡軣o需等3年,也可提前申請戶籍準入。
那么蘇州市對于積分落戶是怎么規定的,是不是像中介說的需要達到730分呢?先來看看文件是怎么規定的。

記者查閱了《蘇州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市公安局會同人社局,根據公共資源的實際情況,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流動人口遷入本市戶籍,報市政府批準后,在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兩次統一向社會公布上半年“入戶指標數”和下半年“入戶指標數”。
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據入戶指標數,按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經市公安部門確認后,在本市有關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前,居住地公安機關將對申請人相關情況進行復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本次積分資格。
經公示無異議的,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積分戶籍準入卡。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提出,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應于10個工作日內核實并予以答復。獲得戶籍準入資格的申請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注意,文件并沒有提及730分,而是按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結合入戶指標數。
再來看看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是怎么說的吧!

記者撥打了蘇州市公安局積分管理部門的積分入戶咨詢電話,相關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回應:并沒有所謂的最低730分的要求,積分情況會根據每一批的申請人分數情況變動。例如2016年上半年,根據申請情況,積分落戶指標為950戶,下半年有可能根據申請情況變動。
實行積分政策之后,到底多少分才能落戶?蘇州市公安局人口支隊辦公室主任劉俊解釋,能否落戶不是看分數,而是看排名。如同高考一樣,每年的“考綱”和“分數線”可能都會有一些調整。網傳的730分其實只是今年上半年的“分數線”,“人均住房面積達18平方米”是今年的“考綱”。要想順利落戶,只能盡量考得高些、再高些。
也就是說積分入戶是沒有“最低分”限制的,但會跟申請人數有關,對于通過積分方式落戶的網友來說,總分數還是越高越好的。但就住房這一條來說,原來“購買成套商品住宅75平方米以上”才能落戶,新規對于住房這一條是這樣規定的,在市區范圍內擁合法穩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積達到市區住房保障準入標準。目前,蘇州市住建部門公布的市區住房保障準入標準是“人均住房面積達到18平方米”。新政中,住房的門檻降低了!但對申請人的整體素質有了更高要求。

記者簡單地算了一下,以年齡為30周歲擁有本科學歷工作近6年未買房的劉先生為例,年齡在18 周歲以上至 40 周歲以下可以積10 分;本科學歷可以積60分;社保積360分(在蘇州大市范圍內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每滿 1 個月, 加 5 分, 累計總分不超過 500 分);公積金積30分(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滿一年加 5 分, 累計總分不超過 50 分);居住時間積分180分(在蘇州市區連續居住時間每滿 1 年加 30 分, 最高分限 300 分),其他積分項未統計,總積分是640分左右。
可以看出,對總積分影響最大的是社保及居住時間等,而并非是擁有房地產。當然為了讓新《辦法》更好的過渡,“購房入戶”這種方式的截止日期將定于今年的12月31日。如果剛買房或者準備買房,房產證是今年年后取得的,這部分人進入“積分入戶”這種新途徑。